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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1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年1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党建工作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军工特别条款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9〕209号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湖南省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3007170467196。

第三条 公司于2002年6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2002年7月3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于2002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6年9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84号文核准,2006年10月2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于2006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0年8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0]1112号文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票人民币普通股69,242,271股,于2010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1年4月26日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04,242,271股,于2011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5年1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5号文核准,2015年2月3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134,920,634股,于2015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6年6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44号文核准,2016年9月12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202,429,149股新股,于2016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1年1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98号文核准,2021年2月8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209,117,575股,于2021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2年9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037号文核准,2022年10月25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170,454,545股,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Xiangtan Electric Manufacturing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湘潭市下摄司街302号

邮政编码:4111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5,406,445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于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十条 坚持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体制机制,明确公司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权责,并建立议事规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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