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1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保证总经理依法及时行权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决策事项清单》,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秉承坚持依法议事、权责统一的原则,以达到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管理目标。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基本制度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总经理行使职权的议事方式,按照总经理负责制的原则,由总经理听取并综合意见作出决议。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由总经理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组成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办公会应有一半以上组成人员参会才能召开。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当向总经理请假报告。
第六条 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可根据议题需要列席会议。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如遇临时性、紧急性重大事项可以其他方式进行,由组成人员签署会议纪要。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一)董事长或 2 位以上董事提议时;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有重要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五)其他必须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的情况。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务工作由公司党群综合部负责,包括会议通知、会议文件资料准备、会议记录以及会议文件形成等事项。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
第十条 议事范围:
(一)传达上级关于生产经营的重要会议、文件、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方案、措施;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三)拟订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经营管理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拟订公司改革、改制、重组、融资和资产处置的方案(草案);
(五)拟订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方案(草案);
(六)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的方案(草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人事、投资、财务、审计、企业法律顾问、职工民主监督等);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拟订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奖惩方案;拟订公司除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奖惩方案;拟订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
(八)拟订或决定子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九)听取、检查和督促生产经营重点工作执行情况,抓好协调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十)研究审议并通过需向董事会汇报的报告、提案;
(十一)研究讨论需由经理层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议事权限:
(一)决定 5 万元至 10 万元的职工技能技术培训项目;
(二)决定 20 万元以下对外捐赠或赞助;
(三)决定 50 万元以上的广告宣传和对外宣传;
(四)决定 5 万元至 500 万元的技术研发、创新、应用和推广;
(五)决定 5 万元至 2000 万元以下的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和固定资产
投资(非股权性资产转让、资产管理及处置、固定资产投资、设备引进、技术引进、维修、技术改造、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等);
(六)决定 2000 万元以下的兼并重组、产权转让及改制方案;
(七)决定 2000 万元以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含转让、增资、减资)、公司及所有所属分子公司的权益性融资、债权性融资;
(八)决定单笔 5000 万元以上至 1 亿元的资金使用(不含理财)、单
笔新增贷款 1 亿元以上至 2 亿元。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的提出和确定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总经理确定。各单位提出的需要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及相关材料,在充分论证并提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上会后,由公司党群综合部汇总后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确定。未按申报程序审批或资料不全的,公司党群综合部有权要求退回修改完善。
第十二条 公司党群综合部根据总经理确定的议题做好会议安排。总经理办公会议程、参会人员经总经理审定后,原则上会前至少 2 天通知参会人员,一并将所有议题文字材料通过 OA 办公系统送达参会人员阅知。
第十三条 会议议题经总经理确定后,一般不再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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