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0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 临-006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
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50)。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变更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承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7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170,454,545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2.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3,134,783.3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6,865,208.6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6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27-000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近日,公司、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动力”)、湖南湘电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工程”)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岳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以
下简称“中行湘潭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以下简称“华夏湘潭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专户金额(元)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460000000032878 31,220,812.46
湘潭分行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3050163610809686868 5,575,578.20
公司湘潭市分行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1940396268 40,968,788.86
湘潭分行
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460000000034648 6,788,791.62
湘潭分行
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2879403795 2,714,434.43
湘潭分行
湖南湘电机电工程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3050163610800000621 13,211.26
公司 公司湘潭岳塘支行
合计 87,281,616.83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与开户银行(乙方)、保荐机构(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车载特种发射装备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建设、轨道交通高效牵引系统及节能装备系列化研制和产业化建设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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