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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5 15:54:31 股吧网页版
青松建化:青松建化关于更换审计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 2024-040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审计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青松建化”)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4 日、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青松建化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所出具的《关于更换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更换审计质量复核人员情况

大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大信所工作安排原因,现指派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周刚继续完成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审计服务工作。

二、 本次质量复核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1、变更人基本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周刚,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等证券业务审计项目质量复核,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周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周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符合定期轮换规定。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更换审计质量复核人员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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