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8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4-06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的内容,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2024 年 7 月
24 日完成回购,期间共回购股份 70,032,865 股,并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完成了
注销工作。公司合计回购注销了 70,032,865 股股票,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70,032,865 元,变更为 1,760,836,233 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针对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的变更情况,以及推动法治央企建设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60,836,233
1,830,869,098 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额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额为
为 1,830,869,098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1,760,836,233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1,830,869,098 股,其他种类 1,760,836,233 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股 0 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总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总法律顾法律顾问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合规 问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制度等公管理制度等公司风险防范运作制度体系, 司风险防范运作制度体系,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
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公司的执行。 公司的执行。董事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人职责。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章程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