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1 15:31:03 股吧网页版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广东·广州

2024 年 11 月 28 日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以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震动状态。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四)14:30 开始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 18 号 TCL 大厦 26 层公司会议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日期:2024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四)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1 日

六、参加会议对象:

(一)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四)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其他人员。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及所持股份数
(二)审议大会提案并表决

序号 审议事项

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 关于转让华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相关
债权的议案

(三)统计并宣读表决结果
(四)签署相关文件
(五)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六)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结束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祥呈
联系电话:0759-2820938
指定传真:0759-2820680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 18 号 TCL 大厦 26 层

邮政编码:51022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8 日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 年底证监会发布并实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强化独立董事任职管理、改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和健全独立董事责任约束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和调整,有效压实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为与监管制度保持一致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相关内容详见 2024
年 6 月 18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冠豪高
新独立董事制度(2024 年 6 月)》。

请各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