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7
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 22 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905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13 - 2024/6/14 2024/6/14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5 月 20 日
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05 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股份回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本次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 4,501,977,571 股扣减回
购股份 20,082,326 股后的股份 4,481,895,2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9.05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4,056,115,196.725 元(含税)。(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股份,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0,082,326 股存放于回购专户,公司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应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 4,481,895,245 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
分 派 的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 总 股 本 = ( 4,481,895,245×0.905 )
÷4,501,977,571≈0.901 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901)÷(1+0)=(前收盘价格-0.901)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13 - 2024/6/14 2024/6/14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通威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B88****926)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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