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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7 17:48:10 股吧网页版
金证股份:金证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8 号)文件核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证股份”)以
12.34 元/股的价格向 15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1,145,721 股,募
集资金总额 1,001,338,197.1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6,550,943.3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4,787,253.75 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 5 日,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平安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收到 15 名发行对象缴纳的申购金证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15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749,675,427.54 元,其
中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238,149,997.14 元,投入募投项目建设 511,525,430.40 元。2024 年度投入募投项目建设 130,378,832.08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1,322,176.34 元,扣除手续费 4.00 元,可用余额总计60,389,497.4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结

合实际情况,公司全面制定了《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

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与平安证券、前述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4 月,公司募投项目发生变更,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2022 年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北

方金证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平安证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2022 年四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3 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水平,结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情况,经管理层认真调查和审慎评估,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与北京北方金证科

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2024 年四方监管协

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按照《2022 年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四方监管协议》及《2024 年四

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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