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3 16:36:46 股吧网页版
时代新材: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4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中车财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财务公司”)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中车财务公司2024年半 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数据指标,并进行相关的风险评估,同时对其《金融许可证》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查验,出具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对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 告如下:

一、中车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车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中车财务公司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1100000573064301,注册资本为 320,000 万元。中车财务公司现
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金融
许可证》,机构编码为 L0166H211000001。

中车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截至本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出具之日,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车财务公
司 8.64%股权,对应出资金额 27,648 万元人民币;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中车财务公司 91.36%股权,对应出资金额 292,352 万元人民币。

二、中车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中车财务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及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现
司的日常运作。高级管理层下设资金管理部、公司业务部、结算管理部、国际业务部、风险法务部、规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审计稽核部、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共享服务部十个职能部门,各部门职责清晰,建立了前中后台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风险控制机制。

中车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二)风险的评估与识别

中车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中车财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在程序和流程中明确了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 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中车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不为成员单位垫款,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方面,成员单位在中车财务公司开设结
算账户,通过登录中车财务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网上提交指令或通过向中车财务
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
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经办、复核双人办理,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
及时反馈。

2.信贷业务控制

中车财务公司在信贷业务过程各环节均采取一人办理、一人复核的双人办
理方式,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失误原因等引发的操作风险。在实际业务中,中车财务公司公司业务部以制度为指导,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认真调

3.资金业务控制

中车财务公司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证结算支付需求,再进行资产配置。资金计划方面,中车财务公司实施资金精益计划管理,对资金收支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资金使用首先保证成员单位的结算需求。在保障结算支付及其他资金运用后,对盈余资金进行存放同业等安排。中车财务公司根据资金计划向各银行询价,以安全优先兼顾收益为原则选择同业合作银行。严格审批流 程,
具体操作及到期兑付整个过程,均有专门人员与银行对接,确保资金安全。

4.投资业务控制

中车财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