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董秘,对于11月26日关于募资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本人有如下疑问:1.如此重大事项的延期变更,严重影响2025年2026年的财务收益,居然没有通过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有越权行为。2.项目延期,那已募资金是否要归还投资者,还是放银行躺平?3.贵公司业绩和股价已经连跌三年,这里面是否存在高管们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士兰微: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述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相关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谢谢!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述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相关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谢谢!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4-11-29 18: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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