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公告编号:临 2025-002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和解协议、诉讼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撤诉,法院已同意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次和解公司已支付款项总金额 400 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 2023 年对《调解协议书》中涉及的诉讼【案号:[2021]粤民终 56 号】计提相应预计负债 3,673 万元,公司将根据法院相关裁定对上述已计提的预计负债中超过 400 万元的部分予以冲回,该事项将对公司的最终实际影响以 2024 年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重大违法退市风险。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92024075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如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即使公司2024年实现净资产转正,公司仍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请投资者务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
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报,公司净资产为-38,379,757.24元。如 2024 年年报显示净资产为负或触及其他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即使公司 2024 年实现净资产转正,仍存在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退市风险。请投资者务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公司控股孙公司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及重大诉讼,可能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以后各期定期报告造成影响,如果后续公司获取新的信息证明是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 2020 年以承债方式获取相关房产,可能导致公司2020 年及以后相关年度净资产为负,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与寿宁润宏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寿宁润坤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寿宁润丰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寿宁润源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四家公司涉及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涉及金额人民币 3162 万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自 2018 年 3 月 29 日起计
算至2019年8月19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
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其他费用 379,586 元。2020 年 9
月 17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 03 民初 628 号),判决如下:
1、被告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寿宁润宏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寿宁润坤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寿宁润丰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寿宁润源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股权转让款 3162 万元及逾期
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自 2018 年 3 月 29 日起计算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2、驳回原告寿宁润宏茂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寿宁润坤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寿宁润丰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寿宁润源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上述付款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442,242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447,242 元(四原告已预
交),由四原告负担 267,556 元,被告公司负担 179,686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113))。
此后,公司就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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