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3-04-29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4月28日在扬州花园国际大酒店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股份数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其钧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其中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以70,00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200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70,00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200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70,00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03年财务预算方案。
4、以70,00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2002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2年度实现利润24,250,405.18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2,425,040.52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1,212,520.2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792.29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619,636.69元。
依据董事会提议,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以200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总额为2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19,636.69元结转到下年度。
2002年公司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告。
5、以70,00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6、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本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周其钧:同意70,000,000票。
王恩鸣:同意70,000,000票。
戚明珠:同意70,000,000票。
程晓曦:同意70,000,000票。
许金来:同意70,000,000票。
董兆云:同意70,000,000票。
尹仪民(独立董事):同意70,000,000票。
王跃堂(独立董事):同意70,000,000票。
蒋敏(独立董事):同意70,000,000票。
7、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成员的议案。
姚守柔:同意7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戴尔明:同意7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谢力:同意7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以70,00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马群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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