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4-10-13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04-011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士公司”)于
2004年10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
共2名,所持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执行董事戚明珠主持,经与会股东审议,一致通过了下列议案:
1、《增资协议》。
优士公司原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与扬州市天平化工厂(以下简称
“天平化工厂”)分别出资95%和5%,本次双方对优士公司同比例增资,本公司以现
金出资5000万元,天平化工厂以现金出资263万元。增资后,优士公司的注册资本
为10263万元人民币。
2、修改《优士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七条原为:公司经营范围:化学品、农药、医药及其中间体等系列产品制
造、加工、销售及技术开发、应用服务。
现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农药及其中间体等系列产品制造
、加工、销售、技术开发、应用服务以及产品出口及出口贸易代理;企业生产、
科研所需原辅材料、设备仪表、零配件等进口。
第八条原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
现修改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263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原为:股东各方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47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5%,其
中:以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出资4043.7万元,以货币出资706.3万元。
扬州市天平化工厂以货币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现修改为:股东各方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97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5%,其
中:以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出资4043.7万元,以货币出资5706.3万元。
扬州市天平化工厂以货币出资51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3、授权执行董事行使不超过2500万元的质押权,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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