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2-11-16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沈健因公务出差无法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长周其钧代行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参会董事中有7名是关联董事,因无法回避而参与表决,并承诺"本人对此议案的表决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于关联方的利益,保证本交易中关联方没有侵犯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就本表决的独立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议由董事长周其钧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苄呋菊酯生产装置技改项目)的议案(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收购扬农化工集团公司2000t/a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基地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关于收购扬农化工集团公司菊酯类农药基地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上述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决定召开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2年12月18日上午9:00
3、会议地点:花园国际大酒店 扬州江阳中路56号
4、会议内容:
⑴ 审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苄呋菊酯生产装置技改项目)的议案;
⑵ 审议收购扬农化工集团公司2000t/a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基地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5、出席会议人员:
⑴ 截止2002年12月6日下午交易系统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⑵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⑶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⑷ 公司聘请的律师。
6、登记办法:
⑴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⑵ 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有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⑶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⑷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办公室;
⑸ 登记时间:2002年12月13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7、其他事宜:
⑴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⑵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扬州市文峰路39号
邮政编码:225009
联 系 人:吴孝举、任杰
电 话:0514-7813243-486
传 真:0514-7815486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2年 月 日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咸宜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苄呋菊酯生产装置技改项目)的议案。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收购扬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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