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6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 2024-011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8 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 513,413,117.64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 51,341,311.76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312,427,295.16 元,减去上年分配的现金红利406,370,649.10 元,减去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93,777,842.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74,350,609.94 元。
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8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6,370,649 股,以此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57,606,171.12 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或授予预留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 1,564,983,030.31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357,606,171.12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2.85%,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农药行业,农药作为农产品保产增收的重要保障,是农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生产资料,粮食刚性需求带动了全球农药需求的稳定增长。未来农药行业仍具有较大的投资空间。
2023 年农药原药价格大幅下降,国际市场去库存完成还尚待时日,新一轮产能扩张进入投产期,供大于求的矛盾更加突出,预计未来 3-5 年农药行业将经历新一轮产能洗牌,农药企业分化、内卷会更加严重。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农化上市公司头部企业,全球最大的拟除虫菊酯原药供应商,核心品种拟除虫菊酯产品品种数量居全球第一,是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公司多年来稳健发展,打造出本土化科技创新能力、快速的工程转化能力、卓越的生产运营能力、超越合规的绿色发展能力、全球知名的品牌影响力和担当实干的创业团队等六大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优嘉一期、二期、三期、四期项目均投产,经营质态和体量均在上升。
公司最近十多年以来均通过自我积累方式滚动发展,自 2014 年以来的十年间公司在建工程的建设总投入超过 60 亿元,这尚不包括项目建成后需配套的流动资金。目前公司正处于四次创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投资建设的项目数量多,投资大,时间紧,仅辽宁优创一期项目总投资就达 42.38 亿元,短时间内需大量资金的持续投入。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 2023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
产收益率为 16.61%,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
公司上市后注重股东回报,上市 21 年间进行 20 次现金分红,上市后累计分
配现金红利 21.02 亿元,占累计募集资金总额的 2.27 倍,最近三年(2020 至 2022
年度)共分配现金红利 8.09 亿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57.44%。
公司具有较大的项目投资,将较多留存利润用于项目建设,不仅能缓解公司
的资金压力,而且项目具有良好的盈利水平,预期能给投资者带来更多效益。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低于 30%的原因
本年度分红比例低于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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