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 2024-024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 年 5 月 13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51.25 万股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2.40 元/股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以 2024 年 5
月 13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32.4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股权激励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341.14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0,989.8907 万股)的 1.10%。本计划首次授予 273.14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8%,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80.07%;预留授予 68.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19.93%。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
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激励对象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不超过 228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技术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他业务骨干人员。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五)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期时间 可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及预留的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 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1/3
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及预留的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 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1/3
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及预留的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 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 1/3
售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六)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授予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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