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亨通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9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和《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作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收购江苏亨通华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将提高公司对亨通华海的持股比例,有利于提升公司归母净利润、增厚每股收益。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蔡绍宽、任晓敏、乔久华、杨钧辉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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