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3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6〕0026 号
关于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鹏欣资源,A股证券代码:600490;
王 健,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王晋定,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经查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长期空缺,自 2022 年 1 月 21 日至今,一直由时任董事长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前期,我部向公司发出规范运作建议书,督促公司依规及时聘任董事会秘书,但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4.4.5 条、第 4.4.6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4.5 条、第 4.4.6 条等有关规定。责
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董事长王晋定、王健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及时推进选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等有
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2 条,《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健、王晋定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尽快启动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及时聘任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完成交接事项,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的一个月内,向我部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二〇二六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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