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1 17:15:55 股吧网页版
航天晨光: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2


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公告编号:临 2024—059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首席合伙人为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石文先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 216 名、注册会计师 1,244 名,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3.业务规模

2023 年度,中审众环业务收入 215,466.6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6,115.39 万元,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18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从业执业人员
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纪律处分 0 次,26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4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力,199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谢峰,中国注册会计师,1992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执业会员,从事证券工作 28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晓鹤,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谢峰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晓鹤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项目合伙人张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峰、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晓鹤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 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预计 6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预计 30 万元。

二、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三)生效日期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