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6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统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以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斌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下属企业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石化”)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投资方,并实施增资扩股(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西力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西力科”)现持有统一石化 100%股权。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在统一石化进行增资扩股时,上海西力科作为其股东享有优先认缴出资权。鉴于本次重组为统一石化通过在北交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投资方且上海西力科不对统一石化进行等比例增资,本次重组
涉及上海西力科放弃上述优先认缴出资权。经测算,本次重组引入投资方预计将取得统一石化不超过 25%股权,该等股权对应的统一石化资产净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期末资产净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9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的自查论证,公司符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统一石化在北京产权
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投资方的议案》
公司下属企业统一石化拟通过在北交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引入投资方,并实施增资扩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新能源液冷油液和特种润滑油生产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持有统一石化的股权比例不超过 25%,公司持有统一石化的股权比例不低于 75%,统一石化仍然为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审计、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最终交易价格根据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结果确定,并将在《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将根据北交所公开挂牌结果确定,交易对方将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对统一石化进行增资。在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程序确定最终交易对方后,上海西力科、统一石化将与最终交易对方等相关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增资协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生效后实施。如前述公开挂牌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或最终未能成交,则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方案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增资标的(融资方):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石化。
2、增资方式:通过在北交所公开挂牌方式征集符合条件的投资方。统一石化原股东上海西力科放弃优先认缴权。
3、增资金额及对应持股比例:本次交易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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