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方芳女士的个人简历等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方芳女士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我们同意提名方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牛犇先生的个人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牛犇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我们同意提名牛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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