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3-09-09
证券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第一投资 编号临2003-014
海南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南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9月8日上午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股份6982.87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4,357.28万股的28.6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副总裁李跃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北京市凯源律师事务所谭桂红律师现场见证。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大会各项议案,经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6982.8722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15,416万元变更为24,357.28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如下:
1、将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416万元。”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357.28万元。”
2、将原“第十九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总股本15,416万股,其中,发起人股3,691.8119万股,定向法人股3,498.3706万股,置换后形成的股份1,142.61757:&;*万股,内部职工股2,083.20万股,社会公众股5,000万股。”修改为:“第十九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总股本24,357.28万股,其中,发起人股5,833.0628万股,定向法人股5,527.4255**万股,置换后形成的股份1,805.3357万股,内部职工股3,291.456万股,社会公众股7,900万股。”
3、将原“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二人。”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公司所聘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4、将原“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或担保权限及具体投资或担保风险的防范措施,除应当按照本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外,凡投资运用资金或担保超过公司净资产30%的,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应对风险投资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修改为:“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借贷或担保权限和行为及具体投资、借贷或担保风险的防范措施,除应当按照本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外,凡投资、借贷或担保超过公司净资产30%的事项,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应对投资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5、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不变。
(三)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有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以6982.8722万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份占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为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权限和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1、将原第十六条第十七款“(十七)批准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超过公司净资产30%的资金使用;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及具体投资风险的防范措施,除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外,凡投资运用资金超过公司净资产30%的,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修改为:“(十七)批准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超过公司净资产30%的资金使用;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借贷或担保权限和行为及具体投资、借贷或担保风险的防范措施,除应当按照本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外,凡投资、借贷或担保超过公司净资产30%的事项,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应对投资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2、原第二十条第七款“(七)批准100万元人民币以上、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资金使用;”修改为:“(七)董事长应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行使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所授予的以下职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董事长可以在董事会权限的二分之一范围内处理公司的投资、借贷或担保事项;董事长行使上述授权应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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