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5 18:09:39 股吧网页版
海南机场: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6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南机场 公告编号:临 2024-064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具体发行规
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拟为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
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票面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或项目建设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用途。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8、增信机制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当期债券的具体增信机制。

9、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两年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将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部门与人员、制定专项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安排、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等。

10、债券挂牌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债券挂牌转让。具体挂牌安排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确定。
11、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2、其他事项

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名称、付息期限和方式、特殊条款、资信评级情况等)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时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3、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三、有关授权事项

为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决议的框架和原则下,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发行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