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4-04-29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04-006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0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4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4月27
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5人,均出席了会议,其中
,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3人,授权委托董事2人(独立董事高国华先生、董事乔洪先
生皆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授权独立董事孙德生先生和董事季
克良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仁国先生主持,经过认
真审议,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提名、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等专门
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设立
了董事会提名、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
下:
提名委员会由高国华、孙德生、袁仁国组成,高国华任主任;审计委员会由
孙德生、高国华、谭定华组成,孙德生任主任;战略委员会由袁仁国、季克良、
乔洪、谭绍利、谭定华、严安林、高国华组成,袁仁国任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由孙德生、高国华、谭定华组成,孙德生任主任。
三、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提名、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议
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根据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03年7月实施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致使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按照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就以上
内容对本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修订后的本公司《章程》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原章程第五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500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250万元。”
2、原章程第十八条为:“公司的普通股总数为27,500万股。公司发起人中
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技术开发公司、贵州省轻纺集体工
业联社、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
、江苏省糖烟酒总公司、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19,635万股公
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1.40%;社会公众持有7,86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28.60%。”
现修改为:“公司的普通股总数为30,250万股。公司发起人中国贵州茅台酒
厂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技术开发公司、贵州省轻纺集体工业联社、深圳
清华大学研究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江苏省糖烟
酒总公司、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21,598.5万股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71.40%;社会公众持有8651.5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6
0%。”
3、原章程第十九条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7,500万股,其中发起
人持有19,635万股,社会公众股7,865万股。”
现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0,25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21,5
98.5万股,社会公众股8651.5万股。”
五、审议并通过了《董事长2004年度年薪方案》。
上述方案中所拟定的董事长年薪由基本年薪、经营业绩年薪、奖励年薪三部
分组成。2004年度年薪=2003年年薪×(1+综合业绩评价指标);2003年度年薪
包括根据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3年度董事长年薪制方案》以及
根据股东大会有关决议计发给公司董事长2003年度年薪及奖金等薪酬;综合业绩
评价指标是综合公司年度实现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
增长率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的指标。
六、审议并通过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4年度年薪方案》。
上述方案中所确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年薪制薪金由基本年薪、
经营业绩年薪、董事长激励基金三部分组成。200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