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9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的要求,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贵
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
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
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监会以银监复〔2013〕69 号文批准设立,于 2013
年 3 月 6 日成立,是中国白酒行业成立的首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基本情
况如下:
注册资本:25 亿元人民币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3H25203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063064319M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
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
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
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
投资;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金额 持股比例(%)
(人民币亿元)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12.75 51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 40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25 9
合计 25 100
二、财务公司内控情况
(一)内部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财务公司按照《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 内部控制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 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公司董事 会下设 5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提名 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财务公司高管团队由 1 名总 经理、2 名副总经理组成;现有前中后台 10 个职能部门。
(二)风险的识别、评估
为有效控制各项业务风险,财务公司在各主要业务环节建立了全流程 的风险控制措施,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规程》 《操作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等相 应的风险控制制度。并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 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条线间责任相分离、相互监督, 对业务中的各类风险进行预测、识别、评估、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制定了《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 务管理办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做到在流
程中规定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了结算及资金业务风险。在监管批准范围内,针对客户资金结算及存款业务,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资金集中管理工作,并以信息系统为支撑,严格保障结算业务的安全、快捷、通畅。
2.授信管理
(1)信贷业务管理
针对不同的业务品种,财务公司制定了《成员单位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综合授信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买方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授信审批规程实施细则》等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在制度层面有效控制业务风险。财务公司目前采用“客户信用评级、综合授信管理”的信贷业务管理模式。信用评级是授信审批工作开展的前提,是对信贷客户类别划分的重要依据。通过科学、合理的测评信贷客户信用风险程度来测算其综合授信量。严格落实贷款“三查”等有关监管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制度和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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