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4-03-26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04-003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4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3月23
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5人,均出席了会议,其中
,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授权委托董事3人(董事谭绍利先生、张德春先生、陈
新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授权董事袁仁国先生、季克良先生
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会成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仁国先生主持,经过认真
审议,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03年度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确认,200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86,747,838.27元。根据本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当年度税后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5%的法定公益
金。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9,469,597.58元、法定公益金49,734,798.79元后,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7,721,821.69元,因此,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5
,265,263.59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订了如下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
(1)以2003年年末总股本30,2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9,075万元,剩余634,515,263.59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以2003年末总股本30,2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资本公积转增3股。
2、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
,本公司总股本将由30,250万股增加为39,325万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增1000吨茅台酒生产及辅助配套设施的议
案》。
公司决定新增1000吨茅台酒生产能力及辅助配套设施,投资总额为42,110万
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详见公司重大投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的议案》。
茅台酒在酿造过程中巧妙利用了茅台镇得天独厚的地理、气候、微生物生态
环境等独有的自然资源,茅台酒的质量与茅台镇特殊的水质、温度、土壤、原料
等自然条件存在密切的关系,因此,增加公司在茅台镇的土地储备对于公司未来的
持续发展能力至关重要。因此,公司决定自筹资金6800万元购置赤水河上游茅台
镇840亩土地作为储备为今后进一步发展所用(详见公司重大投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总经理对外投资权限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可以决定单一年度200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上述授权范
围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规章、公司《章程》等规定必
须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方能决定的对外投资情形。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决定拟续聘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中和正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
,公司不另行支付其差旅费等其它费用。
上述第六项、第七项议案中所涉及到的投资总额为42,110万元,购置土地支
出总额为6,800万元,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九十八条及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董
事会有权决定单一投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并且单一
年度的项目投资总额累计不高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的对外投
资,因此,上述投资属于董事会的投资权限。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上决议中的第一、三、四、五、九项议
案将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0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
知。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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