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86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三人,实际到会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王虎根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
即有效期自届满之日(2024 年 9 月 14 日)起延长至 2025 年 9 月 14 日。除延长上
述有效期外,公司前期已修订并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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