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 2024-085 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会议决议:为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
月,即有效期自届满之日(2024 年 9 月 14 日)起延长至 2025 年 9 月 14 日。除延
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前期已修订并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公告》《浙江华海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与赞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公告》《浙江华海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与赞助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发
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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