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4-062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通讯
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名。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拟将原募投项目“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水务项目”变更为“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厂网一体化项目”,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8,902.39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全部变更投入到新募投项目中。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4-063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关联董事吴刚、吴黎明、汪艺威、吴罕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金华市某县域水资源生态产业经营项目竞拍的议案》。
会议同意授权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以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价款参与金华市某县域水资源生态产业经营项目竞拍,并同意其竞拍成功后,在当地成立全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3亿元)以运营相关项目。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4-064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金华市某县域水资源生态产业经营项目竞拍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紫光环保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90亿元的银行融资担保,担保期限自紫光环保融资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4-06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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