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临 2024-076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HENAN YUGUANG GOLD&LEAD CO., LTD.
(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 1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更正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 栋)
二〇二四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金铅”、“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24 年 8 月 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河
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豫光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009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71,000.00 万元(710.00 万张、71.00 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71,000.00 万元(710.00 万张、71.00 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4 年 9 月 3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起止日期:2024 年 8 月 12 日至 2030 年 8 月 11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
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5 年 2 月
16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 2030 年 8 月 11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1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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