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8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之能源”)持有公司的 54,696,214 股无限售流通股将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1.48%,占公司总股本的 4.6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司法拍卖股份处于轮候冻结状态。
本次司法拍卖前,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4,696,21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47%。上述股份已经全部被轮候冻结,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100%。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交割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合计持有公司 20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86%。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拍事项尚未公示,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发来的《告知书》(2024)闽 02 执 1458 号,厦门中院将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所持公司共计 54,696,214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6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拍事项尚未公示,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原因
厦门中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闽民初 534 号民事裁定书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闽民终 578 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禾勤投资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深圳市瑞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瑞恒实业有限公司、古汉宁、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计 54,696,214 股股票。
厦门中院现拟将被执行人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共计54,696,214 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拍卖。
二、控股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 本次将拍卖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拍卖人 拍卖原因
控股股 股份数量 持公司 总股本 限售股
东 (股) 股份比 比例
例
唯之能源 是 54,696,214 21.48% 4.61% 否 厦门中院 司法拍卖
三、相关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拍的时间和形式尚未确定,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合计持有公司 254,696,214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47%。若本次司法拍卖成功,唯之能源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下降 4.61%,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所持有公司的 254,696,214 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全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4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100%。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暂不产生影响,如后续相应股份被变价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从而
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最近一年债务违约及因债务违约涉及的诉讼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唯之能源自身无债务违约情况;唯之能源因对外提供担保导致的债务违约涉及诉讼共 7 起,担保债务违约本金合计约 59.69 亿元。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