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7 18:41:50 股吧网页版
亿晶光电: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8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8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 年 1 月 17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37 亿晶光电 2025/1/13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21.47%股份
的股东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在 2025 年 1 月 6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
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此议案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

(2) 提案内容:

鉴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刘强先生、非独立董事孙铁囤先生及非独立董事张婷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2025
年 1 月 6 日)即生效,且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将
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了保障公司董事会的
正常运行,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之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作为单独持有公司 21.47%股份的股东,有权正式提请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唯之
能源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向公司发出《关于提请增加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拟提名戴苏河先生、赵争良先生及霍智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过对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的审核,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唯之能源提名戴苏河先生、赵争良先生及霍智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现申请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表决。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戴苏河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具有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职称。历任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科员、副科长、科长、呼和浩特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主任兼预算科科长(副处级)、国库收付主任、内蒙古青城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戴苏河先生现任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呼和浩特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呼和浩特市城市交

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戴苏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赵争良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历任呼和浩特市政
府办公厅科员、副科长、科长、呼和浩特市委政研室副主任、调研员(正处级)。
现已退休。

赵争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霍智义先生,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呼
和浩特市排水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呼和浩特市水务收费中心副主任,呼和浩特市
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已退休。

霍智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