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2 15:36:50 股吧网页版
因对莫高股份2023年财报发表意见不准确 甘肃证监局对大信所等出具警示函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张问之

K图 600543_0

  近日,因在对莫高股份2023年财报审计工作中未勤勉尽责,发表意见不准确,甘肃证监局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信所”)及注册会计师李宗义、张吉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警示函显示,甘肃证监局对大信所执业的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大信所及注册会计师李宗义、张吉柱在执业过程中存在部分问题。

  具体而言,2024年3月5日其出具的《<关于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存在以下错误:葡萄酒业务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以及第二至第五大客户的认定及销售金额错误;第一、第二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以及第三至第五大供应商的认定及采购金额错误。降解材料业务第一、第二大供应商采购金额错误。药品业务第三大供应商采购金额错误。

  2024年5月17日其出具的《<关于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存在以下错误:葡萄酒业务第十大客户销售金额错误;第一、第三、第四、第六、第七、第八、第九大供应商采购金额错误。降解材料业务第一、第二、第十大供应商采购金额错误。

  甘肃证监局表示,大信所及注册会计师李宗义、张吉柱未勤勉尽责,未发现上述错误,导致发表的意见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据此,甘肃证监局决定对大信所及注册会计师李宗义、张吉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甘肃证监局强调,大信所及注册会计师李宗义、张吉柱应认真吸取教训,勤勉尽责,进一步健全质量控制体系,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执业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甘肃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