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4-086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 深高 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 深高 02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结合各主要收费公路实际经营情况,本
集团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变更清连高速、长沙环路及机荷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
产单位摊销额的相关会计估计。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公告中有关本公司经营、投资道路/项目以及所投资企业的简称,与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定义的具有相同涵义。
● 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本集团”、“集团”)会计制度规定,收费公路的特许经营无形资产采用车流量法摊销,单位摊销额是根据专业机构的车流量预测结果结合收费公路车流量实际情况确定。收费公路通车 2-3 年以上且其交通流量数据相对稳定后,在其实际交通流量与预测数据差异超过 10%并且该差异可能持续存在的情况下,公司应委任独立的专业交通机构对该收费公路未来经营期的交通流量进行重新预测,并根据调整后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调整当年及以后年度的单位摊销额。
根据本集团相关会计政策和制度的规定,结合集团所投资和经营的相关高速
公路车流量实际情况和机荷高速改扩建计划,依据专业交通机构的车流量预测结果,公司拟自2024年7月1日起对清连高速、长沙环路及机荷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进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审批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及审查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批准本集团自2024年7月1日起变更清连高速、长沙环路及机荷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相关会计估计。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审核委员会审议。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1、清连高速于2022年10月1日采用经重新评估的车流量并变更单位摊销额,受周边道路分流及车流量增长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预计清连高速剩余经营期总标准车流量较原预测值差异超过10%。
2、长沙环路于2021年10月1日采用经重新评估的车流量并变更单位摊销额,近两年以来,长沙环路实际车流量与原预测值差异均超过10%,预计该差异可能持续存在。
3、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已完成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的法定审批程序,并计划于2024年内全面开工。预计机荷高速改扩建期间总标准车流量较原预测值差异超过10%。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集团近期已委聘独立专业交通机构分别对清连高速、长沙环路和机荷高速车流量进行了重新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自2024年7月1日将清连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由39.28元/标准车上调至47.82元/标准车,将长沙环路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由2.39元/标准车上调至2.91元/标准车,将机荷高速西段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由0.59元/标准车下调至0.35元/标准车,将机荷高速东段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由2.95元/标准车下调至1.73元/标准车。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集团的财务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对清连高速、长沙环路和机荷高速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以前年度/期间的财务报表没有影响。以2024 年 7-12 月预计车流量计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减少集团该期间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摊销额约 256 万元,增加集团归属于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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