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1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在厦门市展鸿路 81 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 A 座 21 层本公司 1 号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叶小杰主持,应到独立董事 3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 2025 年度与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 2025 年度与江西巨通实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 2025 年度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 2025 年度与苏州爱知高斯电机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关于 2025 年度与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 2025 年度与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5 年度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会议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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