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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5
四川明炬(自贡)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明炬法意(2024)第 039 号
致: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在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街 1 号公司生
产指挥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四川明炬(自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周淳、律师付秀梅(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地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本次会议决议的合法性、有效性等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公告了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案名称及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等事项。会议通知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釆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
场会议及投票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在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
区丹阳街 1 号公司生产指挥中心二楼会议室如期进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经查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会议召开 15 日前发布了会议通知。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以及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0 人,代表股份
数为 304,062,5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8748%。
(二)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胡国权先生因其他事
务未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全部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曹铭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晓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经本所律师验证,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7日,与本次会议召开日之间的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
上述出席或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00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01 修订公司《章程》;
1.02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1.03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1.04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2.00 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2.01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述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一)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不存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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