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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24-036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 19 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季若愚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基于公司业绩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0.11 元(含税)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
司总股本、回购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7)。
(四)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4 年度薪
酬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同意公司监事 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2023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公司监事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完成情况、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等确定薪酬,不另行计发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除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浙江山鹰
纸业 77 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 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以外,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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