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3 15:31:39 股吧网页版
山鹰国际: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4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24-071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 19 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
结合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长期内在价值的
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回购用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均含本数)。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0 元/股(含本数)。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2024
年 6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
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
回购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
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回购股份所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并编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次回购的目的是为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根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授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结合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为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降低未来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稀释,促进公司价值理性回归,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0元/股(含本数),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

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

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均含本

数)。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7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7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