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7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4-077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
事项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 12 月修订)》相关规定,现将
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11 月 4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93,743,087 20.79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50,050,020 7.92
3 蒋建圣 36,166,686 1.91
4 周林根 33,660,748 1.78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27,979,319 1.48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4,937,171 1.32
7 彭政纲 19,500,000 1.03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300 18,688,030 0.99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 刘曙峰 15,774,732 0.83
10 吕强 15,053,532 0.79
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
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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