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2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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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实际控制人俞发祥和有关责任人
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祥源文旅,A
股证券代码:600576;
俞发祥,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 衡,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陈亚文,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徐中平,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董事;
赖志林,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代总裁;
高朝晖,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副总裁;
孙东洋,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裁、董事。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查明的相关事实,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文旅或者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发祥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关联关系情况
2017 年 8 月至今,俞发祥为祥源文旅的实际控制人。2002
年 4 月至今,俞发祥为祥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某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并通过祥某控股实际控制上海枫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枫某)、长沙友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友某)、合肥途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途某)、合肥图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图某)、上海某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安置业)、上海某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毅置业)。
(二)祥源文旅未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2 年,俞发祥指示祥源文旅以购买资产预先支付意向金
和保证金的形式,套出资金提供给祥某控股等俞发祥控制的公司使用,并指派祥某控股时任财务总监俞红华、祥源文旅时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王衡和时任助理总裁、监事陈亚文具体经办。
1. 2022 年 3 月 3 日,祥源文旅与安某国际渡假乐园(丹某
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某国际)、广东省仁化丹某山索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某山索道)签订意向协议,约定祥源文旅拟受让安某国际持有的丹某山索道 100%股权,并约定上海枫某的
银行账户为 5000 万意向金的收款账户。2022 年 3 月 18 日,祥
源文旅将5,000万元收购意向金转入上海枫某账户,后经合肥图某、合肥途某转入祥某控股,最终被某安置业和某毅置业使
用。2022 年 4 月 22 日,祥源文旅与安某国际、丹某山索道签订
《解除协议书》。2022 年 4 月 29 日,祥源文旅收到上海枫某退
回的 5,000 万元。
2. 2022 年 6 月 21 日,祥源文旅与三亚某源旅游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三亚某源)、三亚某海船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海船务)签订意向协议,约定祥源文旅拟受让三亚某源持有的某海船务 50.99%股权,并约定长沙友某的银行账户为 6,000万元意向金和 1.5 亿元涉密保证金的收款账户。
(1)2022 年 6 月 29 日,祥源文旅将 6,000 万元意向金转入
长沙友某账户,后经合肥图某转入某安置业,最终被某安置业
使用。2022 年 12 月 2 日,祥源文旅与三亚某源、某海船务签订
《终止协议》。2022 年 12 月 29 日,祥源文旅收到长沙友某退回
的 6,000 万元。
(2)2022 年 7 月 11 日,祥源文旅将 1.5 亿元涉密保证金转
入长沙友某账户,后经合肥图某转入祥某控股,最终被祥某控
股使用。2022 年 7 月 15 日,祥源文旅收到长沙友某退回的 1.5
亿元。
(3)2022 年 7 月 22 日,祥源文旅再次将 1.5 亿元涉密保证
金转入长沙友某账户,后经合肥图某转入祥某控股,最终被祥
某控股使用。2022 年 9 月 30 日,祥源文旅收到长沙友某退回的
1.5 亿元。
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2年 1—6 月,累计发生额为 1.1 亿元,6 月底余额为 6,000 万
元;2022年全年累计发生额4.1亿元,2022年底余额为0亿元,2022 年上半年和全年发生额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47%和 15.15%。截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被占用资金本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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