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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2 19:09:00 股吧网页版
公司热点|祥源文旅信息披露违规,实控人俞发祥被公开谴责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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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日,上交所发布公告,祥源文旅(600576)及其实际控制人俞发祥等相关责任人因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的违规行为受到纪律处分。

  公告显示,俞发祥自2017年8月起为祥源文旅的实际控制人,其通过其控制的多个公司进行资金占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严重违反了《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的多项规定。

  据公告,2022年,俞发祥指示祥源文旅以购买资产预先支付意向金和保证金的形式,套出资金提供给祥某控股等俞发祥控制的公司使用,并指派祥某控股时任财务总监俞红华、祥源文旅时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王衡和时任助理总裁、监事陈亚文具体经办。

  2022年3月3日,祥源文旅与安某国际渡假乐园(丹某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某国际)、广东省仁化丹某山索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某山索道)签订意向协议,约定祥源文旅拟受让安某国际持有的丹某山索道100%股权,并约定上海枫某的银行账户为5000万意向金的收款账户。

  2022年3月18日,祥源文旅将5,000万元收购意向金转入上海枫某账户,后经合肥图某、合肥途某转入祥某控股,最终被某安置业和某毅置业使用。2022年4月22日,祥源文旅与安某国际、丹某山索道签订《解除协议书》。2022年4月29日,祥源文旅收到上海枫某退回的5,000万元。

  2022年6月21日,祥源文旅与三亚某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某源)、三亚某海船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海船务)签订意向协议,约定祥源文旅拟受让三亚某源持有的某海船务50.99%股权,并约定长沙友某的银行账户为6,000万元意向金和1.5亿元涉密保证金的收款账户。

  根据公告,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2年1—6月,累计发生额为1.1亿元,6月底余额为6,000万元;2022年全年累计发生额4.1亿元,2022年底余额为0亿元,2022年上半年和全年发生额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47%和15.15%。截至2022年12月29日,被占用资金本金全部归还。

  上交所表示,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祥源文旅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告显示,祥源文旅上述行为违反规定,俞发祥作为祥源文旅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公司实施案涉事项,同样违反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决定书》认定,王衡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具体经办资金占用事项,未能保证公司依法及时披露信息,未能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陈亚文作为公司时任监事,具体经办资金占用事项,未能保证公司依法及时披露信息,未能保证2022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徐中平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董事,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2022年年报披露前已知悉部分案涉事项,未能保证公司依法及时披露信息,未能保证2022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公告显示,上述三人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此外,赖志林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兼代总裁,在相关协议审批表及付款申请上签字,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未能保证公司依法及时披露信息,未能保证2022年半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高朝晖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副总裁,担任财务总监期间在相关协议审批表及付款申请上签字,未关注到大额资金往来异常,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未能保证公司依法及时披露信息,未能保证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孙东洋作为时任总裁、董事,担任总裁期间未对公司投资项目保持应有的审查关注,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未能保证公司依法及时披露信息,未能保证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据公告,上述三人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上交所决定,对实际控制人俞发祥予以公开谴责,对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衡,时任监事陈亚文,时任财务总监、董事徐中平,时任董事长兼代总裁赖志林,时任财务总监、副总裁高朝晖,时任总裁、董事孙东洋予以通报批评。

  二级市场上,祥源文旅1月2日涨2.03%,报7.03元/股,总市值74.1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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