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由中化工装备(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香港”)将其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China National Chemical Equipment (Luxembourg) S.à.r.l(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或“装备卢森堡”)享有的债权合计 47,777.22 万欧元转为对其的股权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控制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参股子公司,装备香港持有标的公司 90.76%股权,公司持有装备卢森堡9.24%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克劳斯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2024 年 1 月 26 日,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KM 集团拟出售瑞士全资子公司 Netstal 及商标的议案》,同意标的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KraussMaffei Technologies GmbH 将其持有
的瑞士全资子公司 NETSTAL Maschinen AG100%股权和 NETSTAL 商标一揽子
(合称“NETSTAL 出售资产”)转让给德国上市公司 Krones AG,交易对价为公
司价值同等金额 1.7 亿欧元(简称“NETSTAL 出售”),按照股权购买协议约定的调整机制进行调整后的金额。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NETSTAL 出售已完成交割。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前述 NETSTAL 出售属于连续对相关资产进行出售,NETSTAL 出售资产已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建将 吴嘉煦 陶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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