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由中化工装备(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香港”)将其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China NationalChemical Equipment (Luxembourg) S.à.r.(l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装备卢森堡”)享有的债权合计 47,777.22 万欧元转为对其的股权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控制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参股子公司,装备香港持有标的公司 90.76%股权,公司持有装备卢森堡 9.24%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履行了相应的信息公告程序。
(二)公司及时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
(三)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五)剔除同期上证综指和专用设备指数变动的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
(六)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披露《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综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签署页)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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