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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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914)
持續關連交易:採購水泥外加劑、混凝土外加劑及其他外加劑
《水泥外加劑採購合同》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本公司(為其自身及代表本集團相關成員)與海螺科技(為其自身及代表海螺科技集團相關成員)簽署了《水泥外加劑採購合同》,於二零二 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效期內,本集團向海螺科技集團採購水泥 外加劑(即水泥助磨劑),《水泥外加劑採購合同》項下交易的年度上限為人民幣 7.2 億元。
《混凝土及其他外加劑採購框架協議》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本公司(為其自身及代表本集團相關成員)與海螺科技(為其自身及代表海螺科技集團相關成員)簽署了《混凝土及其他外加劑採購框架協議》, 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效期內,本集團擬向海螺科技集 團採購混凝土外加劑及其他外加劑,《混凝土及其他外加劑採購框架協議》項下交易的 年度上限為人民幣 6,000 萬元。
上市規則之涵義
本公司控股股東海螺集團持有海螺科創材料 100%的股份,海螺科創材料持有海螺科技 48.62%的股份,因此,海螺科技為海螺集團之聯繫人,是本公司之關連人士。根據上市 規則第 14A 章,兩項合同項下的交易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
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81 條,兩項合同項下的交易應合併計算,視作一項交易處理,因 為它們均為本集團與相同交易方在十二個月內進行的交易。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 14 章 就兩項合同之總年度上限金額人民幣 7.8 億元計算的每項適用百分比率(不包括盈利比
率)均超過 0.1%但均低於 5%,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76(2)條,兩項合同項下擬進行的 交易須遵守年度審閱及披露規定,並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水泥外加劑採購合同》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本公司(為其自身及代表本集團相關成員)與海螺科技(為其自身及代表海螺科技集團相關成員)簽署了《水泥外加劑採購合同》,於二零二五 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效期內,本集團向海螺科技集團採購水泥外 加劑(即水泥助磨劑)。
合同簽訂日期: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交易雙方:
(1) 本公司(為其自身及代表本集團相關成員)(採購方)
本集團主要從事水泥、商品熟料、骨料及商品混凝土的生產及銷售。
(2) 海螺科技(為其自身及代表海螺科技集團相關成員)(供應方)
海螺科技是一家在中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研發、生產及銷售水泥外加
劑、混凝土外加劑及其相應的過程中間體(即加工醇胺產品、聚醚單體及聚羧酸母
液)。
海螺科技分別由海螺科創材料持有其約48.62%股份,湖北鑫統領持有其約24.10%股
份,臨沂海宏新材料持有其約16.87%股份,其餘約10.41%股份由四家企業(該等股
東均各自持有海螺科技不超過4%的股份。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及在作出一切
合理查詢後,該等股東各自及彼等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
海螺科創材料是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海螺集團的
全資附屬公司。海螺科創材料主要從事(i)生物質燃料研發、生產及銷售;(ii)新型催
化材料及添加劑的生產銷售,新材料研發;及(iii)新興能源技術研發、儲能電池系統
銷售。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控股股東海螺集團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總數約
36.40%,是本公司關連人士。海螺集團是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
事資產經營、投資、融資、產權交易、進出口貿易、建築材料、化工產品(除危險
品)、電子儀器及儀錶及普通機械設備生產及銷售等。海螺集團分別由安徽省人民
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通過其全資附屬國有企業)擁有51%權益,及由中
國海螺創業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在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號:586)(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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