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6 21:22:00 股吧网页版
北交所再现主动撤单 用友金融3年IPO折戟!年内过会企业撤单数超去年3倍
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张灵霄

  两度中止发行注册申请后,用友金融终止了发行注册程序。

  近日,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用友金融”)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交所股票发行注册程序终止通知书。至此,其三年多的IPO之路画上句号。

  用友金融是ERP巨头用友网络(600588.SH)旗下子公司,作为一家金融信息技术提供商,其客户涵盖建设银行、国泰君安证券、平安养老等众多行业机构。时代周报记者就“后续上市计划”询问用友金融,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公司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过会后终止审核的IPO企业数量大幅增加。截至11月26日,年内已有60家过会企业选择撤单,数量达去年全年的3倍。

  知名经济学者盘和林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政策调整,监管对IPO的态度依旧保持审慎,要求更加严格的财务指标门槛、严查上市前突击分红等行为。

  过会1年后主动撤单

  过会一年多后,新三板公司用友金融宣告其北交所IPO失败。11月21日,用友金融北交所上市审核状态变更为“终止”。

来源:北交所官网

  文件显示,用友金融及其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提交了撤回北交所IPO上市的申请,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这也是继聚合科技后,北交所今年第2家过会后撤单的IPO,较为鲜见。

  据此前招股书披露,用友金融的主营业务是为金融行业各细分领域企业提供产品及技术服务,以及结合不同产品提供针对性运行及维护服务。客户涵盖建设银行、国泰君安证券、平安养老等众多行业机构。

  早在北交所成立前,用友金融就已经启动上市计划。2021年4月23日,发行人向精选层挂牌辅导备案材料,在同年9月7日获得受理。其于2023年8月29日成功在北交所过会,并在2023年9月12日首次申请上市注册。

  用友金融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布的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扣非净利润8800万元,同比下降2.69%。距离公司所选择上市标准中“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万元”的业绩要求尚有一定距离。

  值得一提的是,用友金融此前属于“A拆北”的分拆上市,其母公司是A股主板上市公司用友网络。截至2024年6月30日,用友网络持有用友金融8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4.53%。

  在审核意见函及上会审议问询中,有关发行人控股股东用友网络因业绩亏损遭到问询。年报显示,用友网络2023年归母净利润最终亏损高达9.67亿元,同比下滑超过541%。用友金融也曾披露,若无法维持有效独立且用友网络盈利指标持续下滑,则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折戟北交所消息发布的次日,用友金融复牌后当天股价大跌为61.43%。截至11月26日,以最新的收盘价10.51元/股计算,其总市值为18.25亿元。

来源:Choice

  过会企业撤单数超去年3倍

  用友网络旗下曾一度有3家新三板公司申请上市。其中,新道科技于2022年12月26日率先终止北交所上市;其兄弟公司用友汽车更名为车友科技后,于2023年5月11日登录创业板。

  盘和林表示,监管收紧分拆上市的闸口,首先是为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其次是为了防止利益输送和内幕交易。总之,都旨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构建一个公平、良性的市场环境。

  华南一位投行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针对分拆上市,监管很重视母公司、拆分公司之间主营业务的关联。从业内的反馈来看,当前的监管重心实际上还是放在企业的发展前景上。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过会后终止IPO的公司(包括终止审核、终止注册)数量大幅增加。据时代周报记者统计,截至11月26日,年内已有60家过会企业选择撤单,数量超过去年全年的3倍。

  这些过会公司中,业绩下滑或业务成长性是交易所频繁问询的问题。还有部分公司受到分拆上市政策影响,独立性备受关注。从板块分布来看,过会后撤单的企业普遍集中在创业板。上述投行人士表示,“这跟今年年初创业板定位进一步明确有关。”

  2023年,沪深北三家交易所仅有18家企业在过会后撤单。其中,迟迟未拿到注册批文而选择终止注册的数量占据一半以上。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