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0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4-076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结案通知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涉案金额:本金 8,000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的相关债权已根据《执行裁定书》《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予以清偿,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泰瓷具”)、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盛化工”)、揭阳市佳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富实业”)、揭阳市泰禾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城公司”)、杨宝生和林凤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汕头分行”)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兴业银行汕头分行就涉及的三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汕头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就涉及的两份《最高额抵押合同》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提起诉讼。公司已收到汕头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21)
汕仲案字第 150 号《决定书》、揭阳中院出具的(2022)粤 52 执 453 号《执行通
知书》以及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榕城区法院”)出具的(2023)粤 5202 执 694 号《执行通知书》。
2023 年 6 月,公司收到榕城区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粤 5202
执 694 号之一,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榕泰瓷具持有的广东榕泰(证券代码:600589)
的 17,061,905 股无限售流通股,以清偿债务;拍卖被执行人兴盛化工持有的广东榕泰(证券代码:600589)的 16,666,667 股无限售流通股,以清偿债务。2024
年 1 月,公司收到榕城区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粤 5202 执 694 号之
二,裁定中止对汕头仲裁委员会(2021)汕仲案第 150 号裁定书中被执行人广东榕泰的执行;解除本案对被执行人广东榕泰名下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2022 年 6 月 23 日、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6 月 20 日、2023 年 12 月 27 日和 2024 年 1 月 3 日披露的相关
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7 、2022-064 、 2023-042、 2023-069 、2023-152 和2024-002)。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收到榕城区法院出具的(2024)粤 5202 执恢 280
号《结案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汕头分行与被执行人广东榕泰、佳富实业、榕泰瓷具、兴盛化工、泰禾城公司、杨宝生、林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榕城区法院立案执行,案号为(2023)粤 5202 执 694 号。
榕城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公开拍卖被执行人兴盛化工所持有的广东
榕泰(证券代码:600589)16,666,667 股无限售流通股票,并于 2023 年 12 月
19日买受人上海楷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8,398,461.51元的最高价竞得。上述款项抵扣相关诉讼、执行费用后,本案可获分配金额为 56,613,513.2 元。偿还首封债权人兴业银行汕头分行 47,513,542.01 元后,余款 9,099,971.19 元由其他四家参与分配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分配。即(2022)粤 5202 执 1030 号案债权人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
债权)可获分配 1,212,532.25 元,(2023)粤 5202 执 1588 号案债权人广东粤
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债权)可获分配
1,793,657.7 元,(2023)粤 52 执 198 号案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
行可获分配 5,317,949.38 元,(2023)粤 0104 执 9488 号案债权人广东粤财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债权)可获分配 775,831.86 元。
榕城区法院依法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榕泰瓷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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