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2024-08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拟将其所拥有的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试验区 206 国道西侧地段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以下简称“12 号地块”)以公开挂牌的形式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转让,本次挂牌转让价格以 12 号地块的评估值 12,905.45 万元为依据,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为 13,900.00 万元,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2、本次拟挂牌转让 12 号地块,需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交易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公开挂牌转让 12 号地块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由于目前尚未确认受让方,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过去连续 12个月内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相关的资产所产生的利润金额累计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聚焦主业,同时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将其所拥有的12号地块以公开挂牌的形式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转让,本次挂牌转让价格以12号地块的评估值12,905.45万元为依据,首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为13,900.00万元,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尚未签署交易协议,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交易方确认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披露进展情况。
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 12 号地块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过去连续 12 个月内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相关的资产所产生的利润金额累计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过去连续12个月内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相关的资产如下:
序号 资产名称 评估值(万 转让价款(万 预计利润(万
元) 元) 元)
1 12 号地块 12,905.45 13,900.00 6,000.00
揭阳市榕城区环市南路以北、槎桥路以
2 西地段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 4,499.51 5,200.00 1,200.00
权(仙桥地块 1)
3 揭阳市市区榕华大道以东、环市路以南 1,824.07 2,150.00 1,132.95
土地使用权(仙桥地块 2)
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开发区 1 号土地
4 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锡场地 1,358.87 1,500.00 802.83
块)
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开发区土地使用
5 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锡场涂碑地 736.05 1,200.00 558.50
块)
合计 - 21,323.95 23,950.00 9694.28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12号地块,目前尚未确定交易对手方。待交易对手方确认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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