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泰豪科技单独设立公众号进行宣传展示,不要和二股东混在一起,容易造成法人主体混同。毕竟二股东只是参股地位,要摆正位置,不要误导公众认为是其控股子公司。
泰豪科技:
您好,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范运作,感谢您的建议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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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4-11-22 1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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