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你好,请问公司因信息披露不规范、财务核算不及时等问题收到证监局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后,则公司半年内无法实施再融资或并购重组,有没有这种监管规定或窗口指导要求?谢谢!
泰豪科技:
您好,目前不存在所述的监管规定或窗口指导要求,行政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公司对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披露了相应的整改报告,未来公司将持续规范内部运作,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增强信息披露的严肃性和谨慎性。感谢您的关注。
您好,目前不存在所述的监管规定或窗口指导要求,行政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公司对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披露了相应的整改报告,未来公司将持续规范内部运作,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增强信息披露的严肃性和谨慎性。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1-13 0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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