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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3 19:18:53 股吧网页版
中孚实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7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彭雪峰先生、文献军先生、刘红霞女士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来的《督促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督促函》的具体内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严格尽职履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被其他关联方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洛水务”)占用资金的追偿进展以及公司规范运作情况。为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特督促公司做好以下工作:

(一)公司应督促中孚电力专项清收小组按照已拟定的方案加快回款。一是以公司所用水费抵扣河洛水务欠款;二是督促河洛水务加快经营现金流还款;三是督促河洛水务进行新增融资可行性论证,以通过融资还款;四是通过应收账款处置方式收回款项。

(二)中孚电力专项清收小组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工作进展,并依法披露。如未能按计划收回,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采取诉讼、保全等相应的法律措施予以追讨,保证收回被占用资金,尽可能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三)公司应全面梳理内控风险点,认真查找制度漏洞,完善相关业务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设计,优化内控流程,并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力度,切实提高全员的内控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杜绝此类资金占用事件再次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勤
勉履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请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规范标准及重大事项相关规定,督促中孚电力专项清收小组尽快收回欠款,并根据事项进展,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收到《督促函》后,将继续认真落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要求,加快回款进度,尽早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并结合有关事项的进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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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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